工商部门推出新规管理商铺 |
| 日期:2007-9-17 来源: 江淮晨报 作者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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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严把食品经营销售关,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。昨日,合肥市瑶海区工商分局在辖区实施了一套食品进货把关管理新办法。 昨日上午8时左右,瑶海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食品经营商家,向他们详细讲解了食品进货把关管理新办法的相关内容。 据执法人员介绍,自当日开始,在瑶海区经营食品的商家,无论在何地进购食品,必须要索取供货方单位名称,供货人姓名、联系方式及供货票据。同时索取所供食品生产方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证明。在下次执法检查中,如经营商家提供不出供货方及食品生产方相关合法证明等相关证件,那么供货方的食品将被禁止摆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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