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商持有社区商业有利于“商业最大化” |
| 日期:2006-9-22 来源: 作者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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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持人】最后请属于兼两重身份,本身房地产全国也有很多的项目,包括北京的项目也有很多,也算是属于经纪公司的负责人,谈谈华润对商业的看法。 【谢骥】非常感谢,今天主要是向各位学习的,为什么这么说呢?从华润置地角度来说在商业地产从整个的产品战略角度来说,并不是主要的产品线,更多是以住宅和写字楼为主。华润集团非常大,也有专门操作商业地产的,比如说在深圳华润中心和华润的万象城,最近操作非常成功,从华润置地自身角度来讲,商业更多以商业的配套商业为主,所以今天参加这样一个会议,更多向大家学习。 【谢骥】结合华润置地社区配套商业的做法,谈谈我们的体验。应该说最近两三年内,华润置地所有的项目中和商业有关系的,在西单的项目,不到两万平米,也请中原帮我们做策划工作,另外CBD南端的商业,包括京通诚品家的配套商业,包括二期的商业街,在所有的商业主要的做法家是,作为发展商,我们持有其中相对比较多的部分,作为上市公司的做法,这种做法我们考虑,作为上市公司来说每年有稳定的营业额和稳定的收益。 【谢骥】从长远角度来说,实际上住宅或者写字楼,尤其是高密度住区的商业是非常值钱的,应该说是生财工具,当经济不好的时候,房子可以住小一点,写字楼也可以搬回家去,商业是生财工具,在任何时候有一个比较稳定的价值,所以从上市公司的角度,长远盈利角度来说,持有商业对我们稳定的收益是有好处的,更多从盈利角度谈的。 【谢骥】对于商业本身价值最大化,也有非常大的好处,作为大发展商、大业主,持有其中主要部分的商业,有利于,集中商业或者商业街也好,把它的业态做一个非常好的规划,我们很难指望很多楼盘商业能够像商业街自发形成业态,还得策划,还得引导和控制。所以,如果从这个角度说,对于购买剩余商业投资者而言,还是对今后的租户,进行运营而言,都是最大化的一个途径,由这一点,我引申出两点感想。 【谢骥】第一点感想,作为发展商和大业主,不管通过代理商帮大家租出去也好,还是持有主要物业,进而控制业态和引导业态,使得发展商,使得投资者运营者、租户最大化,它都负主要的责任,发动代理商帮大家全租出去,这也是一个做法,这是开发商在商业业态负主要的责任。 【谢骥】第二,很难要求每家开发商把自己做的物业,根据每家的现金流情况,尽管物业很值钱都持有,这也有是找机会,市场机会不够成熟,它有相对比较大的投资者,投资的不是一两百平米,它应该代替我所说的开发商持有其中的主要部分这种决策。 【谢骥】可能把整个社区配套商业吃下来,他有他的做法,可能去租或者零售业给的租金很大,能带来很大的人流,把其中一部分租给零售业,目的带来人就行了,靠其它剩余部分获取比较高的租金或者获取比较高的售价等等。市场有需求,就应该有人跟进。我的第二个感想,应该说这是比较大的市场机会,按照北京市目前商业总体情况来说,这一块还显得比较薄弱一些。 【主持人】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参加此次论坛,我们下次论坛是在下周日同一时间两点半左右,希望大家早点到,我们可能会专门针对投资客、银行、政府、专家,包括法律界的专家进行西方和东方彻底的交流,会更有操作性,希望朋友们早点到,谢谢大家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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