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焦“住宅禁商”:住宅开公司百害无一益 |
| 日期:2005-8-13 来源: 羊城晚报 作者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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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负责协调“住禁商”的广州市整规办有关人士表示,政府暂时还没有设定整治“楼内公司”的时间表。至于为什么单见禁商铺、难见禁公司,该人士拒绝回答。 住户厌恶楼内公司 “住宅私自改商,我们小区居民最恨的倒不是楼下商铺,而是楼内公司!”昨天,住在天河的卫小姐向记者报料,她住的小区里,一楼商铺大多是美容店、士多和杂货店,平时买个油盐酱醋的挺方便;但那些开进高楼内的公司,却常常让住户鸡犬不宁。 卫小姐住在20楼,本是个好楼层。但从今年开始,她却越来越不喜欢回家,因为对面的套间被一家公司租用。那公司天天大门敞开,人进人出吵闹不堪。坐电梯的时候,还常常不得不与一帮来路不明的人挤在一起。 在东风东路的某大型住宅小区,由于素来有“住宅商用”开公司的风气,二手楼价要比路对面同类小区低1000元/平方米。一位居民告诉记者,由于大量公司“入侵”,造成几大不利:首先,人流复杂,物业管理难度大,物管由于不是执法人员,无权硬性要求来者留名,只能凭经验截停一些可疑人士“抽检”;其次,小区本来就紧张的停车位,又被公司人员占用许多,车位供应雪上加霜;再次,高层电梯被公司“用到尽”,住户等待时间拖长。以上班时间为例,电梯一般是下多上少,但这里却因为楼内公司“返工”,造成“下多上也多”,住户叫苦不迭。 暗渡陈仓难以查禁 “楼内公司危害比商铺大,为什么却只见政府打后者的‘屁股’,难道是有意偏袒?”一位匡姓读者来电本报表示不平。记者在多个部门采访后发现,要杜绝“楼内公司”,政府的清理难度比关闭商铺要大得多。 政府能卡住“住改商”的措施,主要还是依靠营业执照环节。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,政府在续办已到期的工商营业执照时,会一并审查经营场所地址的“商用”合法性;但对于无经营期限的执照,则无从审查。 一位公司老板向记者透露了另一暗渡陈仓之法:“同样地段,商务楼比住宅的租金贵一小半,我便想了个‘铿钱’的办法:在芳村区挑个便宜的商务楼租个小单位,凭这个地址申请营业执照,办完执照就撤;再到天河的住宅楼里找间大单位,开个所谓的‘分公司’,实际上业务都是‘分公司’做,一年下来,租金能省好几万元!” 与商铺“招牌顶头、声名在外”相比,不少公司企业针对的不是大众客,因此也无需醒目标志。有些专业公司,甚至连门牌都不挂。即使走到门口,也看不出它与普通住户有何区别,大大提高了清理难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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