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禁商究竟是好是坏? 整治之前须细思量 |
| 日期:2005-8-9 来源: 金羊网 作者: | |
|
广州已经拉开“禁商大清洗”序幕?住宅楼内的公司是否也在“清洗”之列? “住宅禁商”,广州这次看来真的是雷厉风行。虽然天河南上百家小店每年能为政府创造巨额税收收入,但为了市民安宁,天河区还是发出了“关门令”。是不是“禁商大清洗”已经拉开序幕?全广州私下“住宅商用”的超十万商铺、公司老板们,心中不安。 有人开始担心江南西 同在江南西社区和天河南社区开设“孖”店的李老板,一边急忙把天河南货物调过来“甩卖”,一边对江南西分店的命运也忧心忡忡。“我两边的合同都还有一年才到期,租金不低,如果这家店也被‘禁商’,这两年的辛苦全要赔进去!” 住宅禁商,究竟是好是坏?将原本规划属于住宅的房屋用于商业用途,确实可能带来诸多矛盾,比如扰民,比如安全隐患,比如房屋结构限制。但有专家认为,选择“依法禁商”还是“合理改商”,还应具体事例具体分析。 全广州扎根社区、私下“住宅商用”的房屋有多少?可能没有人能讲出个准确数字。记者近日走马多个社区,发现不独天河南,从建设六马路到淘金路,从广园新村到金花小区,随便哪个社区,光开在一楼的店铺就有过百家之多,至于二楼公司、内巷小店,更是数不胜数。据某估计口径,总量超过10万之巨。 有专家建议量化利弊 同济大学主攻商业规划方向的赵教授,建议广州在“住宅禁商”方面,引入国外咨询公司通行的利弊权衡分析法,即将“改商”影响因素分成“关键”、“重要”、“普通”三级,进行“打分制”的量化利弊权衡。 “关键”因素应有“一票否决”的权力。假如“住宅改商”会改变房屋结构,威胁房屋安全,就应当立刻禁止。“重要”因素的优先级要比“普通”高。比如说“是否扰民”的优先级,就应该比“是否创收”高。对周边居民口碑好、真正方便住户生活的“贴心店”,都不妨考虑补办手续,网开一面。 要将商业品牌的“无形”价值纳入考虑。“天河南风情街”、“淘金坑小资天堂”,经过几年的培育和沉淀后,已形成价值不低的“无形”品牌,简单一灭了之,相当于放弃一笔无形资产。而实际上,有些街道因时就势、自然形成的商业氛围,甚至会比政府投入巨资主动扶持的“××城”、“××街”还要红火。 |
| 搜索有关 住宅 的文章 |
| 相关评论 | |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