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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商业项目禁超10万m2

日期:2008-4-7 11:23:24     来源: 法制晚报     作者:黄蓓蕾 周继坚  

    国务院法制办公示新条例 违规建商业网点最高可罚100万元 审查将加强

    省、市新建商业项目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万平方米,违规建商业网点的经营者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罚款。这是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示的《城市商业网点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规定的。

    征求意见稿对商业网点的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,大型商业网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内的,报省、市政府商务主管部门;10万平方米以上的则需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;超过1万平方米的超市,也需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批。

    根据征求意见稿,擅自新建、扩建大型商业网点,将非商业网点改为大型商业网点,或者改变大型商业网点用途、业态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    目前,我国城市商业网点尤其是大型商业网点普遍存在盲目发展以及布局、规模不合理的问题。征求意见稿为此确立了大型商业网点设立的规划审查制度。拟设立的大型商业网点是否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,需由城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。

   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,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违背供应商的真实意愿,向供应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、强迫供应商无偿提供服务或者接受其他不公正交易条件。如违反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
    专家解析

    商业网点人均面积 北京远超发达国家

    “盲目建设大型商业设施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。”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上午表示,北京已经有150多座大型商场,在一些局部商圈已经出现了过剩。

    洪涛表示,目前北京的商业网点人均面积已达2平方米,大大高于发达国家人均1.2平方米的水平。商业网点盲目求大不仅产生浪费,会使自身的经济效益降低,也会损害同一区域同业的经济效益。

    “建设商业设施还必须考虑到奥运会后利用率的问题。”洪涛表示,我国2004年制定的大型超市标准底线为2500平方米,但是没有上限要求。他表示,这次如果从法规上对上限进行规范,可以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。

    新闻链接

    超大型商业设施 北京有10个左右

    据了解,目前北京市已建或在建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设施有10个左右,如已开业的有龙德广场、西单大悦城、新光天地百货、金源燕莎MALL,在建的有大钟寺国际广场、华熙长安MALL、国瑞崇外购物中心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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